广州交易团关于公示拟入选第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第134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相关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通知》、广交会组委会《关于第134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我团按照商务部、大会组委会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第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进行了初步安排。现将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9月14日中午12:00前将书面意见提交至我团。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书面意见应包含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结束后,企业须严格按照展位分配结果执行,不得退换。对于临时退展位的企业,将根据《广交会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实施细则》(修订稿),在下届申请对应展区展位时,评分相应扣减10分。
特此通知。
附件:1.拟入选第134届广交会线上展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企业名单.xlsx
2.拟入选第134届广交会线下展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企业名单.xlsx
广州交易团
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陈钰葳、谢欲云、朱文静,电话:81096812、81045263、8109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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