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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易团关于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新设题材展区参展需求预申报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16:07:53 来源:广州交易团 字号:

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广交会贺信精神,优化展览结构,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广交会出口展拟从第133届起,线上线下增设3个新展区、3个新专区。现开展相关参展需求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设展区及专区名称。

  第一期增设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第二期增设孕婴童用品展区。

  第一期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增设智慧生活专区,第三期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增设“银发经济”专区、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

  (二)展出内容。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设备、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设备、数字化工厂等。

  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新能源汽车整车、智能网联汽车及技术、电池及充电桩技术、电子控制系统、车载电子装置等。

  孕婴童用品展区:婴童食品、婴儿装及配饰、育婴用品、婴童安全产品、童车、婴童家具、母婴电器、幼教用品等。    

  上述展区具体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智慧生活专区:各类智慧家居、智慧教育、智慧出行、生活机器人、智能穿戴、智慧医疗、智能体育、智能控制系统等相关产品。

  “银发经济”专区:中老年人康复护理、保健养生、医疗器械、智慧养老、药品、健身按摩、美容等相关产品。

  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仅限检测试剂与疫苗相关产品,其中检测试剂类申报企业和产品均须符合商务部“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范围。

  (三)展区规模。

  线下展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约500个展位(9㎡/个,下同)、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约1000个展位、孕婴童用品展区约500个展位,三个新设专区规模将结合需求申报情况及所在展厅物理条件综合确定。

  线上展允许新设展区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新设专区获得线下展安排的企业同步线上参展。

  (四)展位设置及有关要求。

  上述新设展区及专区第133届广交会暂不设品牌展位,所有展位均为一般性展位。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需同步参加线上展,展位安排仅本届有效。

  针对新设展区,为保障参展质量和展览效果,展现新题材新形象,如属特定范围的行业优质企业(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经所属交易团和对应进出口商会推荐后将优先安排,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展位数较多的特装企业。

  (五)参展资格标准。

  与现有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资格标准一致,具体详见附件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取消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的要求。

  (六)参展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二、企业参展申请

  (一)请有意申请新题材展区(专区)的企业填写需求申报(链接:https://gzccft.wjx.cn/vm/ODGWZYA.aspx)

  (二)同时于3月4日前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网址: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申请参展上述3个新专区的,申请专区对应所属展区即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所属交易团要求提交的材料(请见附件4-“第133届一般性展位申请须知”)一并报交易团,参展申请方正式成功。

  附件:1.新设展区(专区)展品目录.doc

        2.第133届广交会新设展区拟优先安排的企业范围.doc

  3.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4. 第133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申请须知.rar

  

广州交易团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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