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公共服务平台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函〔2021〕93号),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现将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公共服务平台拟扶持项目和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7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的资金安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安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公共服务平台拟扶持项目名单.docx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88909429;88902831
传真:88900725
受理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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