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函〔2021〕1号)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现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如对资金安排计划有异议,请在该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财务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表: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xlsx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0日
联 系 人:财务处冯科
联系电话:88902201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1201室
受理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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