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函〔2020〕923号)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现将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28日。
如对资金安排计划有异议,请在该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财务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表:2021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资金安排计划表.xlsx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1日
联 系 人:财务处冯小姐
联系电话:88902201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1201室
受理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4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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