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省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8〕17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9〕111号)等通知要求,现将省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拨付各单位(见附件1)。请各单位填写《广州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用款申请表》(附件2),并于8月16日前报送我局(贸发处)。
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作账务处理,根据《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管理办法》规定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资金管理工作。
附件:1.省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拨付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
省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拨付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合计 |
116.92万元 |
|
1 |
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
46.76万元 |
2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
29.16万元 |
3 |
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 |
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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