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邀请参加第135、136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报价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135、136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报价,本项目预算总价不超过 30万元。我局将由主办处室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最终确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委托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材料内容
按照第135、136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组织管理服务工作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出具报价书。
二、材料要求
报价材料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材料及光盘装信封密封后报送。
三、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8日下午18: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点
广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处(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2402室)。
附件:1.第135、136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组织管理服务工作采购需求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朱安琪,联系电话:81045263)
附件1
第135、136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组织管理服务工作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第135、136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二、背景情况
广州市商务局是广州市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广州地区外贸企业以广州交易团形式参展,管理广州交易团展位。第134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展位总数2561余个,参展企业832家。
为进一步加强广交会广州交易团展位管理,正确引导参展商守法经营,有效保障正常交易秩序。充分发挥展位资源对促进外贸增长、升级的积极作用,规范办展秩序。同时,借助广交会平台推动“展贸互动”,促进我市外贸企业对接交流,委托第三方开展第135、136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三、所需服务
1.负责做好我市参展参会企业关于广交会日常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市商务局发布组展通知,组织企业申报展位;完成企业展位申请受理、初审及复核工作;根据大会相关要求,组织参展企业开展品牌展位申请及评审推荐工作;
2.负责代收参展企业线上线下展位费及证件预收费用;按照外贸中心通知要求按时上缴外贸中心;广交会结束后,在收到外贸中心费用发票后的一个月内出具参展企业票据;
3.在筹展、参展、撤展期间,一般安排不少于4名专职人员负责办理和派发广州交易团所有进馆证件[包括工作证、参展商证、参展商证遗失补办、筹展(撤展)人员证、筹展(撤展)车辆证、参展代表证、小车内停证等证件];
4.协助市商务局做好国内采购商申请工作,协助开展国内采购商资质材料审核、人员汇总等工作;
5.协助市商务局开展每届广交会培训工作,召开展前工作会议;
6.筹展期间,负责派员到展会现场检查企业筹展情况,协助企业解决筹展问题,及时向市商务局驻会人员报告展位空置或违规参展情况;
7.参展期间,一般派出不少于10名专职人员在广交会全期(筹展期、展期、撤展期)长驻广交会展馆,协助市商务局完成各项参展工作;根据工作量变化和市商务局工作要求,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
8.负责协助市商务局定期对企业展位使用及展品摆放情况开展巡查工作,发现企业违规使用展位或存在违规摆放展品须立刻向市商务局驻会人员报告有关情况;
9.参展期间,负责收集企业成交贸易额统计;协助市商务局开展参展情况调研工作;协助市商务局做好参展责任书签订工作、产品质监报送工作、总结以及其他文件报送工作;专人负责与广交会宣传部门对接,配合做好广交会宣传报道工作;
10.撤展期间,负责向企业派发放行条,确保企业顺利完成撤展工作;
11.负责做好线上展有关统筹工作,协助企业解决线上展问题,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完成展位确认,按外贸中心要求,完成线上展展品及企业信息等审核工作;
12.在展前及展中对广交会云展厅的企业信息、展品图片等信息的巡查管理,与大会有关部门配合,整改违规展示信息;配合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参展企业互联网安全提醒与管理工作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兼职工作人员;
4.优先考虑具有承接政府有关项目经历的供应商。
五、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单位资质情况;
3.曾承担政府有关项目工作情况;
4.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包括投入本项目团队资源、报价单及费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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