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填报2024年数据)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按时限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填报对象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境外企业(机构)证书(注:以《企业境外投资(机构)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并在境外完成注册手续的我市企业。
(二)2024年12月31日前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在境外设立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项目部、经理部等)。
二、填报截止日期
2025年5月31日(注意:填报截止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
三、填报路径及填报方法
(一)填报路径。
企业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ecomp.mofcom.gov.cn),进入“我的业务-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非电子钥匙用户-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信息管理”进行报送。
(二)遗失账户密码的企业,填写《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见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技术支持邮箱fec@ec.com.cn申请。
四、企业填报需注意问题
(一)注意新增指标及解释。“境外企业基本情况”(FDIN2表)新增了对境内投资者及境内成员企业的债券资产、对境内成员企业的负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年末实际在外中方员工数等指标,请各企业按照指标仔细填报。如涉及境外农业种植类对外投资情况,请各单位及时填报“境外农业种植与主要农产品产出情况”(FDIN4表)。
(二)填报专项统计报表。请各单位准确填报“返程投资情况”(FDIN5表)、“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FDIN6表)、“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FDIN7表)和“境外电力生产领域投资情况”(FDIN8表)。
(三)按时填报月报报表。企业在有实际投资发生时按时填报“对外直接投资月度情况”(FDIY1表、FDIY2表)和“境外企业再投资月度情况”(FDIY4表)。对外投资并购交易完成后,请企业填报“对外投资并购基本事项”(FDIY3表)。
(四)更新境内外企业信息。按照新版制度要求,请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的“境内投资者管理”页面完善“最终控制者所属国家(地区)”,在“境外企业信息管理”完善境外企业所属行业中类、小类,以及否为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相关。
(五)根据《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填写境外投资统计年报是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将不予补报,并列入商务部对外投资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公示。
五、咨询方式
(一)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http://fec.mofcom.gov.cn)统计数据栏目,点击“数据填报指南”,下载学习相关培训视频和常见问题答疑。
(二)咨询Q群:141149670,备注“企业名-对外投资统计咨询”
(三)咨询电话:020-88902389、88902206(统计业务咨询)
(四)咨询微信:添加微信号“SSFET1994-2”,备注“企业名-对外投资统计咨询”
(五)技术支持:010-67870108-1-4。
专此通知。
附件:1.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
2.2024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点击下载附件1-2.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