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申报认定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广州空港委,各有关外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吸引更多跨国公司来粤设立地区总部,根据《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相关规定,省商务厅现开展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申报认定工作,并就申报对象、标准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制定了《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见附件)。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介,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及机构请于10月25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并附PDF格式文档光盘三份)报送我局(外资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5日
(联系人:裴伟、卢穗婷,电话:88900709、88902308,地址: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百货商务楼2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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