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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试点“零首付”开公司

发布日期:2013-08-19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9月2日起在开发区、南沙新区等地试点 今年年底在全市铺开

“深圳1元开公司,广州零元就可以开公司”!市工商局局长张建华在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发布会上信心满满地表示。昨日,《广州市商业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在市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明确了广州商事登记改革的时间表:从9月2日起在广州开发区、南沙新区等地试点;今年年底前在全市全面铺开。

“零首付”

是指商事登记机关不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仅对申请人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商事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只需在信息公示平台上写明认缴金额。该项改革有利于降低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激发创业热情。同时,有利于引导公司按照自身需要和实际能力出资,规范注册资本管理,减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的发生。

建立商事主体信息平台公示企业信息

此前,商事登记改革已在深圳、珠海等地试点,张建华表示,广州作为全国首个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国家中心城市,将于今年9月2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新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和天河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待总结经验和做法后,于今年年底在全市全面铺开。

张建华表示,广州比深圳、珠海等地晚一些,但也有后发优势,“比如说我们的信息制度化方面的手段比他们还是要先进一些。”

广州商事登记改革中最大亮点就是同时建立了高度智能化的商事主体信息平台,打破了以往各部门信息孤岛、互不连通的模式。张建华说:“未来无论是市民还是企业,都要关注这一平台,从中获取企业的各类信息。”

“零首付”是否等于皮包公司?

有记者问,“零首付”设立公司,社会很多公众会认为这样的公司等同于皮包公司,究竟二者有何区别呢?对此,张建华表示,“零首付”和皮包公司完全不同,除了“零首付”之外还需要认缴,皮包公司不但没有认缴,而且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张建华说:“一旦认缴,那么就有了法律责任,认缴一千万你的法律责任就是一千万。此外,‘零首付’还有很多政府部门在进行监管。”

张建华表示,“零首付”在所有商事机关都可以申请,“一千万和一千万以上的可到各区政务中心和工商办事大厅申请,个体户可到辖区的工商所申领。”

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实行商事登记后,广州工商部门不再核定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商事登记机关仅在营业执照中记载商事主体主营项目类别,不再记载具体经营项目。经营范围记载于商事主体章程或协议等文件中,通过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

此外,商事登记还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据悉,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后,企业在所属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允许“一照多址”,不需申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但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申报经营场所信息。对于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以及专业园区内的企业,则允许“一址多照”,即同一地址可以办理多个营业执照。此外,简化了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手续,在兼顾方便准入和维护秩序的基础上,不再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作为领取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

“先照后证”如何进行监管?

商事改革后,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即除部分特殊经营活动外,所有商事主体先领取执照再办理相关许可,然后开展许可经营活动。

有记者问,如果拿了执照,但是在消防、卫生不过关的情况下营业,如果出事谁来负责?

对此,张建华表示,商事登记改革的原则就是要实行“宽进严管”。监管上将依托信息公示平台,如果没有取得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示平台上就不会有这个方面的记录,相关部门就应该责令整改或处罚。建议企业和市民都可以关注公示平台,防止一些企业在没有取得行政许可时从事这些活动。

 

(来源:2013年8月20日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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