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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最高奖1000万元“大礼包”,在穗“融资租赁企业”快申报!

发布日期:2018-08-28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申报啦!
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在穗融资租赁企业
就有机会得到专项资金扶持
还等什么
快来了解这则通知吧

日前,广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发布了《广州市商务委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事项扶持项目的通知》。

为何推出这一扶持项目?

融资租赁业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其作为我国的新兴行业备受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广州市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广州市商务委、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现就2019年融资租赁扶持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做出通知。

谁能申报?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和金融租赁企业):

申报单位为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及其他单位;
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都有哪些“红包”?

1、落户增资奖励

对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落户、增资扩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新增实缴注册资本(新增资本金)规模和增量等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

(1)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以下按此类推)的,奖励1000万元;
(2)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奖励500万元;
(3)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2、融资租赁项目补贴

对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融资租赁企业在广州开展飞机、船舶租赁项目,对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除飞机、船舶项目外,对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融资租赁企业在广州开展融资租赁服务,或购入广州先进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用于对外融资租赁服务等情况,对于项目融资总额度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0.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落户增资奖励需在实缴资金到账后才可以参与评选,在评定次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项目补贴在资金有效投放后进行评选。

这么给力的“红包”
该如何申报呢?
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各项目单位于2018年9月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到各区行业主管部门;
各区行业主管部门将于2018年9月7日前将上报项目汇总到市商务委。

企业有意申报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请项目单位按以下要求依次编制书面材料,加盖公章,编制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并扫描电子版发市商务委特种商业处电子邮箱(swwtzsyc@gz.gov.cn)。

申报材料送所属区行业主管部门汇总,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加具意见上报。

知识点:什么是融资租赁?

简单的解释就是:a买了设备供b使用,b给a租金,等到合同结束,b就差不多把设备的价值都用完了,或a低价将设备卖给b。就相当于b买了台设备,只不过没有钱一次买下来,a有钱,a替他买下来,以后b就分批还给a钱还有利息。

融资租赁主要有直租和售后回租两种业务类型,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

编辑:投资广州
来源:广州日报、南方网、广州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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