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落户广州将更容易!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明确了大城市将取消或放松落户限制,北上广深等超大城市也要大幅增加落户规模。
按照此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放宽落户限制
事实上,自今年以来,广州已经启动了新一轮放宽落户限制的工作。1月11日,在广州市政府部门召开的2019年第一场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全新“1+1+3”入户政策体系。
所谓“1+1+3”入户政策体系,即1份意见(《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1份规定(《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以及针对3类情况的迁入户渠道(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及政策性入户)。
2019年推出的“1+1+3”入户新政策有五大变化,尤其是在今后入户广州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前置条件,学历类人才入户年龄将比之前放宽5岁,以及应届生将可直接入户这三个方面,凸显出以广州为代表的特大城市正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
学历人才入户年龄放宽5岁
在引入人才入户方面,根据最新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规定,符合10类条件中任意一项的来穗创业或就业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包括经广州认定或审核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以及满足相关条件、符合急需行业工种或特殊需要的各类人才。
对于博士、硕士和本科人员
广州放宽了相应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同时,广州简化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流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对于技能人才
为配合好广州大力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本次入户新政策更是首次明确,将经认定的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等产业人才纳入广州市的引进人才范围。新政还首次明确了可以通过对薪酬、投资、社会贡献等市场化手段评价并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的引才模式。
技能类入户条件上,所有通过技能(国家职业资格)条件入户的持证申报人,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其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均需要符合广州市引进技能人才职业目录范围,且取得证书需在相对应工作岗位工作半年以上。
新政在引进人才申报方式也进行了重大改革,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通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报以及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
积分制入户
统一使用“大积分”指标体系
在积分入户方面,根据最新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规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的排名将按照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广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
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此次推出的新政策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按照新规,现正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人员计10分,工作每满1年再加计5分,最高再加分不超过30分。这为更多从事在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人员进一步放宽了入户门槛。
在政策性入户方面,根据最新的《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了“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其中,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也能按照政策性入户办法申请办理入户。
部门回应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外来人口落户广州具体工作涉及人社局、来穗局、公安局、组织部等多个部门,均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将根据市发改委下一步部署执行新的入户办法。
编辑:投资广州
来源:南方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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