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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策汇总(2018年7月)

发布日期:2018-08-25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炎炎夏日,7月花城的阳光十分热情。跟天气一样“热”的,还有广州推出的系列招商引资的利好政策。为吸引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推动新引进项目加快落户、落地,广州于7月份接连出“大招”,在人才引进、新兴行业支持等方面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人才和企业进入广州。

一、《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推出,企业落户最高奖励400万

为吸引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推动新引进项目加快落户、落地,市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所谓的“新引进重点企业”是指,本办法实施后新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后(其中工业企业在项目投产后)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本市年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地产类企业除外)。

对于新引进重点企业,将予以决策层人员奖励、办公用房补贴支持。对新引进重点企业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50万元以上的决策层人员,按其个人在该企业工资薪金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2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5人,个人奖励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这意味着每人奖励金额最高可达400万元。

《办法》还规定,对特别重大产业项目的企业,在落户奖励、土地使用、产业基金投资、员工安家补贴、子女就学和申报人才绿卡等方面给予“一企一策”支持,具体内容结合企业投资强度、产业带动和地方贡献等实际情况予以个案处理。

《办法》还明确,对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行业组织机构评定的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分别给予每栋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商务楼宇的升级改造、功能完善或楼宇招商。

同时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引进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新兴产业项目,支持各区对引进重大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奖励或补助。对签订招商合作协议的中介机构为吸引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而组织的推介会、研讨会和产业交流会等招商相关活动,给予不超过活动支出30%的补贴,单项活动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个中介机构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二、广州印发《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60亿专项资金支持

日前,广州市发改委在官网公开了《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透露,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主要将用于支持广州市新兴产业领域。《办法》称,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是指广州市本级财政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按法定程序纳入市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共计60亿元。

《办法》所支持的新兴产业,是指《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居于主导性地位,处于高成长过程中的产业。

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使用遵循分类扶持、聚焦重点、上下联动和公开公正等原则。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将作为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资金年度预算,提出并下达资金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报批和验收等工作,并对具体项目实施及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办法》透露,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具体支持项目范围包括: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重点项目和推广应用项目,配套国家、省项目,投资基金项目。其中,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推广应用项目在列。

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对象是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补助、补贴条件的公共机构、企事业本位和个人,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支持对象。申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各申报主体,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年新兴产业室展资金申报指南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新兴产业室展资金支持方式分为组建引导基金投资、直接股权投资、补助和补贴四类支持方式,企业申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时,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办法》透露,广州市新兴产业室展补贴费金用于新能源汽车等专项实施细则另行制订。《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广州市加快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扶持意见》通过,36条政策措施全力支持

7月上旬,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加快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等方面,制定出36条政策措施。

广州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出台将有利于集中政策资源重点支持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培育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意见》明确,重点支持汽车、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发展领域,以及开放合作、创新引领、“两高四新”(高科技、高成长、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培育等重点工程。

在推动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上,《意见》从支持价值创新园区建设、推动老旧工业园区提质增效、鼓励企业入园发展、支持“工改新”项目实施、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等方面,提出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市产业集聚化、链条式发展,推进广州产业从粗放发展转向集约发展、从资源优势转向创新优势、从分散布局转向融合集群,实现我市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结构高端化。

《意见》具体实施将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征集指南等执行,各支持项目将根据每年预算和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适当调整。。

而在资金扶持方式上,广州为支持创新研发、成果产业化和技术改造,择优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或直接股权投资支持。其中,包括支持先进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和应用。同时重点扶持提升工业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和节能减排等技改项目。

四、《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正式推出

近日,广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商市委组织部、市委 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创新委等5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广州60条”),“广州60条”在全面涵盖国台办与广东省惠台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广州特色措施,从深化穗台经贸合作、促进穗台社会文化交流、支持台胞在穗就学就业创业、便利台胞在穗居住生活等4个方面,提出60项具体措施。

深化穗台经贸合作。鼓励台资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沙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等平台建设,参与广州“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建设和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与内地企业同等享受各类扶持政策等方面。

促进穗台社会文化交流。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广州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支持台湾地区商协会、社团、行业协会等来广州设立办事机构;鼓励台湾同胞和相关社团在广州参与扶贫、支教、公益、社区建设等等方面。

支持台胞在穗就学就业创业。鼓励台湾大学生来穗实习见习就业,支持台湾同胞来穗创业就业,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等方面。

便利台胞在穗居住生活。支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相关服务管理机构对无法识别、读取台胞证信息的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升级。支持在本市工作的台湾同胞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相关劳动保障待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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