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最高奖200万元!《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实施细则》印发实施!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实施细则》于近日印发实施。其中提出,为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推动新引进项目加快落户,对新引进重点企业的决策层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新引进重点企业
支持条件
新引进重点企业须是《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新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后(其中工业企业在项目投产后)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当在本市年度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时可申请政策支持。地产类企业以及市内迁移企业除外。
支持标准
✦决策层人员奖励
对新引进重点企业中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50万元以上的决策层人员,按其个人在该企业工资薪金收入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2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5人,每个人奖励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办公用房补贴
新引进重点企业在本市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租金参考价的60%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400万元。享受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支持条件
商务写字楼经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行业组织机构评定,并获得超甲级、甲级等级证书。
支持标准
对通过评定的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分别给予每栋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鼓励社会中介参与招商
支持条件
招商中介机构经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公开遴选、签定招商合作协议,并举办了符合要求的招商活动。
支持标准
对招商合作中介机构为吸引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而组织的行业峰会、推介会、研讨会、产业交流会等招商相关活动,给予不超过活动支出30%的补贴,单项活动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个中介机构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市委、市政府重点引进并支持的
重大产业项目以及特别重大产业项目
支持条件
重大产业项目或特别重大产业项目是指经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市政府签订的协议等进行明确的且可直接享受《办法》相关支持措施的产业项目。
支持标准
✦对于重大产业项目
直接适用《办法》中第四条、第五条的支持政策进行奖励。
✦对于特别重大产业项目
在落户奖励、土地使用、产业基金投资、员工安家补贴、子女就学、申报人才绿卡等方面给予支持,具体内容结合企业投资强度、产业带动、地方贡献等实际情况予以个案处理。
编辑:投资广州
来源:广州政府网、人民日报、广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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