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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丨营商必看!相关产业鼓励政策汇编整理!

发布日期:2019-05-09 01:26:36 来源:本网 字号:

国家相关产业鼓励政策

国家提出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息经济繁荣程度成为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超材料与纳米材料等领域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传统工业体系分化变革,将重塑制造业国际分工格局。 



  广州市相关鼓励政策

2018年3月2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州市加快IAB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行动中明确提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为以下几个方面: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硬件、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及车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互联网及软件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量子通信、区块链、太赫兹等。


《计划》中也明确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及广州市IAB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与广州市IAB产业重点价值创新园区的具体名单。



 


鼓励政策


1月26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加快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意见中对新建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2亿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2亿元。


对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对年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2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5000万元。



 


对企业研发多项目晶圆(MPW),按照直接费用的80%给予补贴;对设计企业购买光罩(MASK),按照光罩直接费用的40%给予补贴;对设计企业工程片、试流片,最高按照加工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贴600万元。


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联盟、机构联合上下游企业或用户单位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认定,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平台提供或组织技术研发、检验测试、成果转化、组建专利池、知识产权服务、供应链服务、示范推广、电子设计自动化(EDA)等服务的,经认定,按其不超过实际投入或合同总金额的3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


对当年购买本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产品及服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买方企业当年购买总额的5%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对经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建设期间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1.5%(年利率)给予贴息;在政府引导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按实际发生贷款额的2%(年利率)给予贴息,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每年择优遴选10家左右,采用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对需要供地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实施土地出让底价综合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及土地市场评估价确定,鼓励 IAB 高成长性企业实行先租后让或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供应工业用地,降低企业前期进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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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


对参加国内外专业展销会、博览会等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的,经认定,按实际支出的展位费、租赁费等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在本区牵头成立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或联盟的,经区政府、管委会认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


7月31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布了关于征求《广州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措施》中提到:

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集成电路企业,可适当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


对首次通过“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备案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集成电路企业流片费用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项目给予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实施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等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落户我市的国家级、省级集成电路相关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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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符合国家、省、市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的集成电路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的产业化。按有关规定对属于国家、省、市目录内的超高清视频产品给予补助;同一家企业每年度累计获得市级财政补助首台(套)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等一系列的补助政策。


2018年12月25日,广州市工信局发布了《广州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措施》。


《措施》中提到,对于新引进的集成电路总部企业,根据经济贡献情况、落户年限、注册资本等不同情况,自认定年度起,连续3年每年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等不同档次的奖励。



 


对年工资薪金应税收入6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对总部企业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回我市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并购重组奖励。


另外,还有“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以及智能传感器企业,按不高于企业实缴资本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类企业,按照不高于企业落户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鼓励措施。


以下政策,可延伸阅读,获取更多政策支持的依据。

《中国制造2025》

《广州制造2025》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广州市价值创新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广州市加快IAB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编辑:投资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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