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蓝皮书 | 解读“外资十条”修订版,打造营商环境新优势!
“外资十条”修订版全面落地
——解读《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编者按
致力于成为湾区核心增长极、全面打造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并将自己定位为全球枢纽型网络城市的广州,正在以全面开放的姿态,以万分的诚意,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2018年6月28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正式发布。这一旨在鼓励外商投资的新管理措施,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令2018年第18号的形式发布,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
依照《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此外,《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还新增了“对部分领域列出了取消或放宽准入限制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按时取消或放宽其准入限制”的内容。
在此背景下,2018年9月13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简称“外资十条”修订版)。“外资十条”修订版提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支持在以下领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包括专用车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制造和修理,干线、支线和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加油站建设和经营,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等。
此次“外资十条”修订版共10个方面,重点围绕基层和外商在市场准入、财税、胜地等方面的核心关切,在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加强用地保障、支持研发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重点园区吸收外资环境、完善利用外资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升了一系列针对性更强、支持力度更大、更加务实管用的新举措。
解读一
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外资项目达规模最高奖励1亿元
“外资十条”修订版加大了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奖励政策突出“新增”:对形成实际外商投资的新设大项目、增资大项目、跨国公司总部和利润再投资项目给予普惠性奖励,以及对广东省财政贡献较大的跨国公司总部给予叠加性奖励。这些措施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负担,形成广东省吸引外商的政策洼地,鼓励外商企业的优质大项目和总部优先落户广东,以及境外投资者获得的利润在广东省再投资。
同时,突出升级,重点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的大型制造业项目,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制药和新能源、新材料的制造业大项目等向我省迫切需要的产业项目上给予重点支持,争取更多高端要素向广东汇集。
奖励政策突出“联动”:在省财政对外资企业、外资项目和总部经济支持的基础上,鼓励全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可视项目情况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包括资金在内的个性化扶持政策。
“外资十条”修订版还对外商投资实体经济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2017-2022年,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器械制造企业2017年3月设立,当年实际外资为6000万美元;2018年实际外资为3000万美元;2019年实际外资为1亿美元,其中外方股东借款为2000万美元;2020年实际外资为8亿美元。假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1:66,按最低2%的奖励比例,该企业2017年可获省财政奖励资金为792万元,2018年为0元,2019年为1056万元,2020年为1亿元。
解读二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加快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外资十条”修订版中提出加快建设中国广东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快快速维权、确权机制的建设。其中,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在建设,建成后将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维权援助服务体系的建设也在大力推进,建设了国家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面向所有的企业开放知识产权的保护、咨询、服务业务。
为满足一些创新型企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广东建立了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对经过认定的重点企业提供高效的知识产权政策咨询和维权指导。同时探讨互联网商务等领域的立法研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强化专利行政执法,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内疚企业和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公平发展提供保障。
解读三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将7类人才纳为“优粤卡”服务对象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省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外资十条”修订版提出,将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7类人才纳为服务对象,逐步扩大“优粤卡”在我省可作为身份证明使用的领域。
经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凭卡在社会保险、购房购车、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工作所在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在落户、出入境、长期居留、永久居留、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社会保险、入住人才公寓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人才优粤卡将实行“一卡通”服务,纳入服务对象的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地区总部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外资研发机构的高层次研发人才以及高价值PCT国际发明专利发明人、世界技能大赛项目专家和获奖选手、外商投资企业聘用的港澳台特殊人才等7类人才,只要符合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按照规定,将可在出入境、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金融、购房、税收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
“优粤卡”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主要针对高尖端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的限制。B类则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外籍青年拔尖人才。A、B类卡的持卡人都享有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金融服务、就业服务等11项服务内容。
A卡的申领条件较高,持卡人可在医疗便利、交通便利、特色岗位聘用等领域享受特别优惠服务,具体内容均有政策依据,且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达成共识。下一步将以银联卡联名的方式发放,依托广东省人才网搭建的“优粤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领,为持卡人提供线上服务。
编辑:投资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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