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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丨最高支持300万元!广州设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专项资金

发布日期:2019-10-18 03:07:19 来源:本网 字号:

为推进广州市商业网点和商贸物流设施等的规划建设和转型升级工作,日前,广州市商务局正式印发新修订的《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事项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事项(简称“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是市级财政在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广州市商业功能区(街)、专业市场(园区)、商贸物流、大型零售商业网点和肉菜农贸市场等建设发展项目的资金。





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支持方向包括:

1.商业功能区(街)及大型零售商业网点建设项目:商业功能区、特色商业街(步行街)、智慧商圈及公共服务平台、购物中心等新建、改造项目;

2.专业市场建设项目:专业市场、专业市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建、改造项目;

3.商贸物流发展项目: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城乡配送、城乡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化以及商贸物流支撑服务体系等建设项目;

4.商旅文融合发展项目:商旅文融合功能区建设、商旅文融合项目;

5.肉菜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肉菜农贸市场新建、改造项目;

6.活动课题类项目:促进商业功能区发展的活动项目、规划策划等课题项目;

7.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支持,或当年需要重点支持的项目。





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两大基本条件:一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二是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实施细则》明确,专项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采用奖励、贷款贴息和补助3种方式安排使用。

1.奖励。对已完成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

2.贴息。对已完成且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筹集建设资金的项目,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贴息额不超过实际发生利息额,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

3.补助。对在建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对服务民生、公益性强的,或市重点支持的项目,可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给予奖励或补助。


该细则还提出,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的绩效目标是:引导广州市商业功能区(街)、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推动专业市场(园区)、大型零售商业网点、商贸物流等重点商贸项目,以及肉菜农贸市场等民生商贸项目建设,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市商务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修订的背景与目的

根据《关于调整广州市商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穗文〔2019〕20号)有关“将商贸流通领域物流产业发展,负责商贸物流标准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城市配送物流和冷链物流职责”划入市商务局市场规划建设处,“原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监管职责划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调整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市商务局对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事项(下称“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原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细则》修订稿,以便开展新一轮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





修订依据

1.《关于调整广州市商务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穗文〔2019〕20号);

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的意见》(穗府函〔2018〕246号);

3.《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18〕4号)。


编辑:投资广州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政府网、大洋网、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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