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创12条”出炉,超多亮点值得看!
日前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在京揭晓
共评出285个项目(人选)
广东两个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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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的EMT-MET的细胞命运调控
华南农业大学的杂交稻育性控制的分子遗传基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日前,广东省政府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12条》)。据了解,系列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还将陆续出台。
《科创12条》以粤府1号文推出,体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深入发展。《科创12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创新主体需求,注重体制改革和开放创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提出系列突破性政策措施,增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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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允许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的孵化机构租金收入可全额返还,用于孵化器建设与运营、科技服务人员奖励等。
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链条式支持
政策围绕激励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出对企业税收返还、企业研发财政奖补、高企认定培育奖励、创新产品采购等系列普惠性政策,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的链条式、阶梯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新政策提出发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搭建企业家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激励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降低研发成本,放水养鱼、育苗造林、涵养税源,提出系列政策组合拳,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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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畅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链接通道,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提出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解决创新产品、特别是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初期推广难的问题。
省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有一系列利好
对标国家实验室,在重点领域建设10个左右省实验室。支持省实验室实行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文件赋予其人财物自主权,可自主评审正高级职称,自主决策孵化企业投资,自主设立的科技项目视同省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引进的人才团队纳入省重大人才工程;自主选择登记省或市事业单位,不定级、不定编。
文件赋予新型研发机构自主审批孵化投资决策权。目前,广东部分省市参与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存在国有资产投资决策权限不够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创新来打破约束,激发动力。新政策在全国率先提出:省或市可授予新型研发机构自主审批下属创投公司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激发创业孵化积极性。
目前,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受制于固有的体制机制约束,对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激励手段和力度不足。新政策提出:允许这类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运营公司“大股”,即可用货币出资方式持有50%以上股份,并且“绝对控股”,由运营公司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经营管理,可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盈余的国有资产增值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留归运营公司,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积极性。
理顺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机制
新政策还为了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从理顺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机制着手,允许高校资产管理公司持有企业国有股份收益分配及退出可由高校自主审批,提出其开展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不纳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新政策还规定:高校和科研院所利用自有物业建设的孵化机构,可自主招租或授权运营机构招租且租金收入全额返还,主要用于孵化器建设与运营、科技服务人员奖励等,激发创办孵化机构动力。
加快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
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并在3年内布局新建40个以上省级高新区。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建设专业化专职化管理队伍、配强配齐管委会班子、赋予一级财政管理权限等,支持地市实行高新区“税收反哺”。
针对民营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建立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信息对接机制,对金融机构的科技信贷和融资风险进行补偿。推广广州、深圳等经验,支持地市以财政奖励方式吸引风投创投机构落户,鼓励创投企业和创投管理企业将财政奖补重点用于奖励高管及骨干人员,引入优质风投创投资源和高层次金融人才集聚我省,积极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另外,新政策还强调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教育。在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财政科研项目,应当在立项前实行科研伦理承诺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实行终身追责、联合惩戒。
编辑:投资广州
来源:广州市政府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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