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双碳”目标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提到,要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
值得一提的是,在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餐饮、住宿等服务业领域,广东将积极发展绿色餐饮,推广可循环利用餐具,供应小份菜,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等,推动电子商务、外卖、快递等行业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运单。
到2025年广东省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方案》提出,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为导向,系统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从总体目标看,《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东省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深入推行,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进一步深化,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
从具体目标看,《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比2020年下降1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20%和10%,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万亩,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
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
根据《方案》,广东将在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在工业方面,广东要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在支持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中,注重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强化全生命周期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同时,广东将探索建立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存量、增量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制度。尤其是加快燃料原料清洁替代上,《方案》提出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提高工业领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
在服务业领域,《方案》提出针对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领域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的主要用能环节,开展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绿色餐饮,推广可循环利用餐具,供应小份菜,提示适量点餐,提供分餐服务,提醒餐后打包等。
建筑业方面,《方案》提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民自建住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广州、深圳等有条件地区开展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
《方案》还明确,要大力推广节能及新能源汽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
实施清洁生产七大重点工程
全面提升清洁生产能力,无疑需要科技产业的支撑。《方案》提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等具体举措,如探索将绿色清洁生产人才纳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级系统等。
为激发清洁生产市场主体活力,《方案》也明确深入推进模式创新,提出了创新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推行方式、推动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模式创新、探索区域协同推进清洁生产、推进市场化机制改革创新等工作任务,提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深化粤港清洁生产长效合作机制。在政策支持方面,《方案》明确要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方案》提出了实施工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农业绿色化示范引领工程、服务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建筑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交通运输清洁生产重点工程、清洁生产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工程、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程七大重点工程。
到2025年的相关目标
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比2020年下降14%;
全省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港口码头泊位岸电覆盖率达70%以上;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20%和10%;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力争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
累计创建国家绿色工厂达到450家以上,推动5000家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创建5个以上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域建设粤北生态农业示范区;
到2025年底全省各邮政快递网点不再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塑料胶带,建设1~2个快递绿色包装研发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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