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款车型有望 纳入补贴目录
4月15日,广东正式发布《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提出要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同时,广东正式对外征集汽车下乡推广车型,按照相关条件最多可有20家车企的100款车型纳入。
《措施》指出,要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我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同时,支持农商行、农信社联合销售企业为农村居民制定购车金融产品,鼓励为征信良好的农村居民办理无抵押购车贷款。支持汽车金融企业为农村居民开发专属汽车消费贷款方案,等等。
为了给市场提供丰富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同日发布了《关于征集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推广车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面向行业头部企业且深耕广东市场的整车生产企业征集推广车型。
按照《公告》要求,参加2020年广东汽车下乡专项活动的整车生产企业,需为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乘用车销量在行业前20名,同时在广东省各地市都应有正常运营直营店或4S店,每家企业可推荐5个自产乘用车车型。这样意味着,本次广东汽车下乡专项行动最多可有20家企业的100款车型纳入补贴范围。
在具体车型方面,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包括符合国家乘用车类别,车身外部标识中“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和“车型名称”均为同一车型。并且燃油车最低指导价不低于5万元,新能源车型最低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不低于7万元。
同时《公告》明确指出,对农村居民的汽车裸车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一车型同一销售区域前1个月内裸车销售价格平均;对农村居民购买汽车的综合优惠达到车辆指导价的10%以上。并且,需要针对农村市场提出专有售后服务措施、金融服务、以及以旧换新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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