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出炉加速农业领域发展

发布日期:2018-07-03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近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新版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了市场准入,推出了22条开放措施,其中涉及农业、金融服务业、采矿业和制造业等多个行业。新版负面清单标志着各行业全面进入开放新阶段,其将给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带来怎样的机遇,对国内行业带来哪些影响,企业应如何应对,本版自今日起将分行业请专家及业内人士进行详尽解读。

新版负面清单在农业领域,取消了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外资准入限制,以及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负面清单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粮食流通市场的同时,将提高国内粮食加工企业的竞争力,并推动我国种业更快发展,加强竞争意识,提高监管体系要求。

粮食流通市场更加多元化

“取消外资准入限制,这意味着外资企业可以在国内参与收购、批发三大主粮,对于已经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而言,未来可以更好地发展粮食加工业,对于还未进入的外资企业则是一次投资机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我国粮食流通市场基本全面放开。未来或将打破国有粮食企业的垄断,形成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市场竞争局面。

面对这一变化,李国祥建议,国内企业要采取积极应对的态度。一方面要正视外资企业参与收购、批发三大主粮后,对自身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自身竞争力,改进服务质量,通过服务农民、服务粮食加工企业,更好地赢得市场和加工企业的信赖;另一方面则要有虚心学习的态度,通过广泛的交流合作,学习外资企业在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共同形成良性的合作竞争关系。这将对国家粮食安全、市场秩序建设、维持自身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世界批发市场联合会主席、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与上述建议看法一致。他在采访中表示,流通的中枢环节是批发、采购,取消外资准入限制,就是让世界参与其中。从经济、技术等角度看,外资企业的资金、先进理念将积极推动中国企业的发展与完善,成熟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也将带动中国企业在对接、合作的过程中走向世界,更好地“走出去”。

马增俊坦言,这需要中国农业企业自身做大做强,其中种业的发展是关键。在他看来,种业发展不仅是流通问题,更是一个深层次的技术问题。

种业发展需加强竞争力

在新版负面清单中,“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赫然在列,种业对外开放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有业内人士表示,种业是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较早放开的具有营利性领域。近年来,我国在传统育种和现代基因育种上都有很大发展,为进一步扩大种业开放奠定了基础。放开外资后,我国有基础有能力应对竞争。而此次放开准入将小麦和玉米种子排除在外,有消息称由于小麦和玉米作为主粮,适当保护国内种业的独立是有必要的。

对此,李国祥表示,此次外资准入实行了特别的管制措施,现阶段对整个种业,特别是种质资源保护仍在继续。虽然目前中外合资有一定的比例限制,但比例在逐渐放宽。国家在继续保护种业的同时,最主要的还是要提升种业的自身竞争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我国种业安全。

业界认为,种业市场开放后,外资进入一方面活跃了我国种业市场氛围,为种业市场带来了先进的管理、推广经验和优良的种质资源;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国内种子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高效、抗逆、抗病的新品种将成为育种竞争方向。“我国应该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去关注种业,加强种业研究,在育种、选种、创新及种业优化方面增加投入。”马增俊说,种业的流通是粮食流通前端的决定性因素,因此要在体制机制、政策支撑、环境支撑上给予种业发展鼓励和推动。从科研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国际经验引入等方面做大做强种业,争取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

目前,我国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占主导地位,放开市场准入对今后种业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也进一步引发了对保障种业安全等问题的思考。

 

(来源:2018年7月4日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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