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部分调整中国输美钢绞线反补贴税率

发布日期:2010-07-09 07:07:57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2010年7月6日,美商务部宣布部分调整我输美钢绞线产品反补贴税率,称此前公布的税率存在行政错误,具体调整情况为: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税率从8.85%调整为9.42%,其他中国涉案企业税率从27.35%调整为27.64%,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税率仍为45.85%。 该案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7312.10.3010和7312.10.3012。(来源:2010年7月9日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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