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水产品出口欧盟受挫
欧盟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反海洋渔业非法捕捞法》(iuu法规),对我国水产品出口的影响正在显现。世界上约有40%的远洋捕捞水产品在我国加工,主要集中在烟台、青岛、威海、舟山等沿海城市,而中国又是欧盟第一大水产品供应国,因此该法规对中国水产品出口的影响较大。国内部分水产企业表示,已因此损失了数百万美元。冲击初步显现iuu法规要求,向欧盟成员国出口的海捕水产品在附具《卫生证书》的同时,还必须附具《捕捞证书》及《再出口证书》、《加工厂申明》等合法捕捞和加工原材料来源等合法证明文件,否则将被拒绝入境。《捕捞证书》和《再出口证书》须由捕捞渔船船旗国、捕捞海域所属国,或欧盟成员国(《再出口证书》)官方签字盖章确认。中国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常务副会长崔和告诉本报记者,农业部去年已就此召开过3次会议,向企业通报可能产生的困难和风险。但记者采访获悉,仍有不少企业蒙受了重大损失。中国水产舟山海洋食品公司副总经理石胜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iuu法规至少已让公司损失了几百万美元。”不过,iuu法规对我国自捕原料的水产品出口企业影响不大。据舟山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舟山市向欧盟出口水产品的企业所收购的自捕渔获物基本可达到标准。采访中,舟山数家水产品企业也告诉记者,因为自捕产品手续齐全,只需在办理《卫生证书》的同时按规定把相关材料寄到农业部办理即可。“时间上也并不耽误,只不过是多了一道手续而已。”然而,对于水产品来料、进料加工企业来说,备齐相关材料就不太容易了。“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家和一些次发达国家的渔政管理混乱,有的渔船甚至连编号都没有。这些国家根本没有能力配合做合法捕捞证明。”崔和说。出口前景不容乐观目前,我国的水产品出口还处在增长期,但后期形势不容乐观。崔和分析指出,除了国外市场需求尚未真正恢复,生产成本大幅增加外,欧盟iuu法规负面效应逐渐发酵也是主要原因。据介绍,近年来,舟山市进口鱿鱼原料在逐年增加,去年自捕量与进口比例为2∶1,进口原料大都来自秘鲁、韩国等国。菲律宾曾表示会做认证,但希望欧盟推迟认证计划;韩国、泰国也申请延迟实施捕捞证;印尼则称将不参加此认证计划。舟山市有资格向欧盟出口水产品的企业有37家,若在进料、来料加工中,原料出口国无法出具合法的捕捞证明,则该部分产品出口欧盟会直接受挫。舟山某水产品企业负责人说,因为近海渔业资源面临枯竭,该公司从南美洲、非洲、俄罗斯等地进口原材料,但“有些国家的企业根本不配合做合法捕捞证明”。舟山市出口水产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周振海进一步指出,即便国外捕捞企业配合做合法捕捞证明,但欧盟要求进口的水产加工品必须附具合法捕捞证明原件,这对国外捕捞企业来说很难办。“如果把一次打捞到的渔获物分批卖,不可能每一批都办一个合法捕捞证明原件。”据了解,作为全国唯一以群岛建制的地级市,舟山市渔业资源丰富,当地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料多为自捕获或者在当地收购的,另有约20%的原料需要从国外进口,每年进口水产品原料约20万吨,来料、进料加工的产品年出口量为1.2万吨。因此,周振海表示,欧盟iuu法规对舟山的影响尚不是很大。相比之下,青岛水产品出口所受影响要明显得多。青岛的水产品出口以加工贸易为主,出口额约占青岛水产品出口总额的80%左右,而欧盟在青岛水产品出口市场中位居前三。(来源:2010年5月26日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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