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特保421条款到期

发布日期:2013-12-12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2001年中国入世之际,美国出台1974年贸易法修正案,其中第421条针对中国产品设立特别保障措施调查的具体要求;在中国入世12年后,这一条款于2013年12月11日失效。

根据421条款,在中国产品对美出口激增、对美国生产商造成损害时实施高额关税,该条款只适用过一次,即奥巴马通过的轮胎特保案。布什政府期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次对中国产品启动421特保调查,但最终均被布什总统否决。尽管特保条款到期,但作为中国入世条款特殊规定,2016年前美国仍在反倾销调查中将中国列为非市场经济体。

中国入世后,美国立刻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及《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书》245段—250段的相关内容,将特保条款纳入其本国贸易法,不再对中国适用美国《1974年贸易法》406条款,而代之以专门针对中国的《1974年贸易法》421条款。

 

(来源:2013年12月12日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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