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
政务邮箱
繁体版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首页
商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商品进出口
>
公平贸易与WTO事务
对我国输美无缝管美作出反补贴初裁
发布日期:
2010-02-26 06:19:52
来源:
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大
中
小
2月2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事实公告,对中国输美无缝的碳钢与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简称无缝管)双反案作出反补贴初裁决定。美方裁定该案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天津钢管公司和衡阳华菱钢管公司的反补贴税率分别为11.06%和12.97%,其他所有涉案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12.02%。 (来源:2010年2月26日 《广州日报》a6版)
相关稿件: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