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眼镜开启反倾销调查

发布日期:2011-04-14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2011年4月6日,阿根廷官方日报公布阿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2011年第7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镜、眼镜镜框和矫正视力眼镜(南共市税号9003.11.00,9003.19.10,9003.19.90,9004.19.10和9004.10.00)开启反倾销调查。

涉案企业可从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网站获取调查问卷http://ar.mofcom.gov.cn。根据阿方要求,涉案企业应于12月16日起37日内将问卷提交至阿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下属的不公平竞争处。至初裁报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利益方可进行举证。有关资料和答卷应由阿国家注册翻译员译为西班牙文,并由阿驻华使领馆认证。参与调查的相关利益方还应随材料附上证明其签字权资格的认证文件。为便于阿方通报,还应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市设立住址。所有书面材料应刻录成cd光盘一并提交。此外,自12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利益方可就阿方选择韩国作为本案市场经济替代国提交评论意见。

有关企业可与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 67732674;传真:010- 6773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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