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华化工产品贸易救济案件概况

发布日期:2010-02-03 03:44:53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1979~2008年,国外对华发起的1157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中涉及化工产品的最多,共287起,占国外对华贸易救济案件总数的24.8%。其中,反倾销案件261起,反补贴案件4起,涉华保障措施案件19起,特别保障措施3起。一、化工产品是我国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的重灾区一直以来,化工行业都是受到国外贸易救济打击较为严重的行业(如图)。自1979年国外对华发起首起贸易救济调查后的10年间(1979~1988年),尽管化工产品的年均立案数不足3起,但是在我国所有贸易救济调查案件中的占比却很高,平均占比超过40%,最高年份(1981年)的占比为75%。1989年以后,涉及化工产品的贸易救济案件仍呈上升趋势,年均立案数为13起。但是,随着我国其他行业贸易救济案件的增多,涉及化工产品的案件在我国贸易救济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开始下降,并趋于平缓,平均占比为23.8%,但多数年份化工行业仍为我国遭遇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行业。二、反倾销是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实施贸易救济的最主要形式1979~2008年,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共启动贸易救济调查案件287起,其中,反倾销261起,占比90.9%,年均立案9起。1.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年度立案呈上升趋势1979年以来,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年度立案数呈大幅上升的趋势,并大致分为3个阶段。1979~1990年,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案件相对较少,年均立案数不足3起;1991~2000年,年均立案数超过9起;入世以后的2001~2008年,年均立案数已逾17起。2.印度后来居上成为对华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截至2008年底,在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发起的261起反倾销调查中,印度位居首位,为75起,占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案件总数的28.7%;欧盟次之,为42起,占比16.1%;位居第三位的是美国,为41起,占比15.7%。事实上,在1994年之前,印度并没有对华产品发起过反倾销调查。1994年,印度首次对华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即印度对华异丁基苯反倾销案。1994~2008年,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共计201起,其中,印度75起,占比37.3%,已经超过同期位居其次的美国(27起)、欧盟(25起)和韩国(12起)案件总数之和。与此同时,在印度对华发起的126起反倾销案件中,涉及化工产品的约占60%。3.发展中国家成为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的主要发起者在对我国化工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的国家(地区)中,发展中国家的数量和立案数正在逐渐增多。1979~1993年,仅有7个国家(地区)对华化工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包括澳大利亚(17起)、欧盟(17起)、美国(14起)、墨西哥(5起)、南非(3起)、韩国(3起)和巴西(1起)。其中,发达国家对华化工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占同期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案件总数的80%,而发展中国家的占比仅为20%。1994~2008年,对华化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地区)增至20个,新增的13个国家,除日本外,均为发展中国家,可见,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了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的主要发起者。从新立案的数量上看,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案件数为201起,其中,发达国家发起的案件为60起,占比降至29.9%;发展中国家为141起(印度75起,其他发展中国家66起),占比升至70.1%。4.涉案的化工产品多为附加值较低的产品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1979~2008年,在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启动的261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基本化学原料的案件96起,占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案件总数的36.8%;涉及有机化学产品的案件为70起,占比26.8%;涉及合成材料的案件33起,占比12.6%;涉及医药产品的案件32起,占比12.3%;涉及专用化学品的案件18起,占比6.9%;涉及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产品的案件12起,占比4.6%。从涉案的化工产品看,多数产品属于附加值较低的产品。基本化学原料产品在我国化工产品对外贸易中属于贸易顺差产品,特别是两碱的出口依存度已经超过10%,基本化学原料产品出口的逐年增加使其成为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反倾销的主要目标。而值得重视的是,基本化学原料产品多为我国的资源密集型产品,加工程度低,产品价格低,大量出口导致国内资源严重外流,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资源保护。即使在有机化学品、合成新材料、医药产品和专用化学品这些加工程度稍高的产品类别中,我国涉案的产品仍然集中在简单加工产品上,附加值很低。以合成材料为例,尽管该类产品的案件数占比12.6%,但是多数涉案产品是轮胎,案件数为18起,在国外对华化工合成材料反倾销案件中的占比超过了一半。涉案的轮胎基本上为汽车斜交轮胎、自行车胎和摩托车轮胎等低附加值产品,涉及附加值较高的轮胎反倾销案件仅有2起,美国对华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反倾销案和巴西对华大客车和卡车用子午线轮胎。5.我国化工企业对发达国家的应诉率较高,对发展中国家应诉率较低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我国化工产品反倾销案的总体应诉率约为53.6%。在发达国家发起的108起反倾销案件中,有中国企业应诉的案件为74起,应诉率为68.5%,其中对美国的应诉率为85.4%,对欧盟的应诉率为78.6%。发达国家(地区)仍然是我国化工产品主要的出口市场,出口金额较大,而且这些国家的贸易救济法律制度比较健全,透明度相对较高,国内企业对于这些国家的贸易救济法律接触较多,应诉也较为积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化工企业对发展中国家反倾销的应诉率仅为43.1%。其中,对韩国和印度的应诉率稍高,分别为60%和54.7%。目前,发展中国家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化工产品反倾销的主要发起者,且案件数越来越多,随着我国化工产品出口规模的扩大和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如果企业不积极应诉,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出口市场对我国化工产品关上大门。三、入世后国外涉华化工产品保障措施、特保措施案件增多自1997年底印度对华乙炔黑启动保障措施调查程序以来,我国化工产品频繁遭遇国外的涉华保障措施调查。截至2008年底,国外涉华化工产品保障措施调查19起,发起国共有8个,多为发展中国家,包括印度、哥伦比亚、南非、俄罗斯、土耳其、乌克兰、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其中,印度是发起涉华化工产品保障措施调查的主要国家,涉案10起,占我国化工产品保障措施案件总数的52.6%,而同期,印度共对我输印产品发起11起保障措施调查案件。此外,截至2008年底,国外对华化工产品共启动3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发起国分别是印度、俄罗斯和土耳其。四、化工行业遭遇的反补贴调查不容忽视2007年,国外开始对华化工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截至2008年底,国外共对华化工产品启动4起反补贴调查案件,占我国反补贴调查案件总数的16.7%,案件数量次于冶金(8起)和轻工(5起),位居第三位。值得注意的是,化工产品遭遇的4起反补贴调查案件均由美国发起,占同期美国对华反补贴案件总数的25%,与冶金产品(4起)并列同期美国对华反补贴行业之首。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确定的损害调查期内(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未加工橡胶磁和亚硝酸钠的损害调查期为2004~2007年,柠檬酸及柠檬酸盐的调查期为2005~2008年),这4种涉案产品的累计涉案金额约为14亿美元,其中,美国对华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反补贴案(本案为双反调查)的涉案金额达到了10.75亿美元。(来源:2010年2月3日 在线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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