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WTO贸易政策审议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参加对wto其他成员的世贸政策审议,是我国作为wto成员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是反映双边经贸关系中我国和企业的利益和关注,推动问题解决的最为重要的多边途径。有利于为外经贸发展营造良好的、可预见的国际环境。 请我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及相关机构积极提供对被审议国家贸易体制和具体政策措施的评论,希望了解或要求澄清的问题,以及双边经贸关系特别是进出口贸易、外商投资及经济合作等方面具体问题的关注。并于8月19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我局(进出口公平贸易处),具体要求如下: 1.对被审议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国际收支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措施和做法的具体意见和评论,特别是其有可能与wto规则相违背之处; 2.中国与被审议国在上诉领域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我方的利益,特别是其针对我方采取的有可能违背wto规则的歧视性或限制性的作法和措施; 3.希望了解或要求澄清的问题以及在双边经贸关系中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关注;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在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时遭遇被审议国的壁垒和障碍等情况; 4.提供意见信息时,请指明影响我对外经贸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的名称、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机构、受影响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企业的情况; 5.根据商务部的统一部署,我省我市将美国作为今年审议的重点。 附件:wto贸易政策审议2010年度时间安排(部分)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联系人:潘毅华 电话:88902313 传真:81097467邮箱:panyihua@gzboftec.gov.cn 附件: wto贸易政策审议2010年度时间安排(部分) 被审议成员 审议时间 美国 9月29日-10月1日 贝宁、布基纳法索和马里 10月4日-10月6日 斯里兰卡 10月11日-10月13日 伯利兹 11月3日-11月5日 巴布亚新几内亚 11月16日-11月18日 刚果民主共和国 11月24日-11月26日 中国香港 12月1日-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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