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起反规避调查裁决落地!商务部回应
应中国国内企业申请,2025年3月4日,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自2025年9月4日起实施反规避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9月4日就此裁决答记者问时表示,该案是中国首起反规避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依法依规开展了调查,调查程序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各利害关系方的权利。经过调查,证据显示,美国出口商通过对华出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规避了中国对美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裁定,美国光纤生产商和出口商通过改变贸易模式的方式向中国出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G.654.C光纤),不具有充分的商业合理性,削弱了现行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效果,构成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的规避。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9月4日回应称,反规避调查符合中国法律和世贸规则,旨在维护现行贸易救济措施的权威性,确保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商务部可对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反规避措施。
该负责人介绍,2025年7月30日,商务部公布了《贸易救济措施反规避调查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目前,相关公众意见已收集完毕。商务部将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中国贸易救济调查制度。
负责人指出:“中国一贯审慎、克制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坚定维护公平和自由贸易。同时,我们也会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现行贸易救济措施的有效性,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裁定,中国对美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康宁公司为37.9%,OFS-费特公司为33.3%,德拉克通信美国公司为78.2%,其他美国公司为78.2%。
相关稿件: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