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境外投资行稳方能致远
境外投资企业要注意了!今年3月1日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1号令)和《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正式施行。
新办法的实施将给境外投资企业带来哪些影响?今年境外投资形势将如何演变?在我国境外投资进入提质增效的新时期,境外投资企业又该如何更快更好地“走出去”?
简政放权为企业亮“绿灯”
作为代替2014年旧管理办法的新政,11号令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八项改革举措。其中最突出的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放宽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手续的最晚时间要求。
在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面,《办法》提出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针对境外投资监管的薄弱环节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惩戒措施、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三项改革。此外还突出优化服务,充实服务内容,推行在线办理,进一步服务企业境外投资。
恰巧的是,春节前后发生了多起数额较大的中企海外并购。2月24日,吉利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宣布通过旗下海外企业主体收购奔驰母公司戴姆勒股份公司9.69%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另外两起并购分别为,山东如意集团收购瑞士奢侈品牌bally以及复星国际收购法国时装品牌lanvin。
这几笔交易尚需通过中国及海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而新办法的实施对中企来说则是利好。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1号令涉及的优化境外投资监管程序、减少企业境外投资监管负担等简政放权措施,有助于中资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更契合发展需要。
江苏华昌化工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翟巫龚在得知新办法实施后欣慰不已。这家以农资进出口贸易为主的企业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与马来西亚一家农业公司入股合作,当时公司申报后,历时3个月才审批下来,时间较长。他向国际商报记者透露,今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和印尼一家企业投资合作,目前双方已经签署了框架协议,即将进入申报环节。新办法的实施,让他对审批效率更加有信心。“时间拖得越久,对企业境外投资越不利,因为这期间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政治、政策乃至市场环境的变化都有可能影响投资。如果审批时间缩短的话,对中企‘走出去’将产生积极影响。”翟巫龚说。
企业境外投资理性化
在出台境外投资便利化等惠企举措的同时,我国对非理性对外投资监管的力度也持续加大。《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将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和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列为境外投资限制类行业。
商务部合作司商务参赞韩勇曾坦言,目前中国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已得到切实有效的遏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正在走向理性化,投资额也开始逐步回升。
商务部数据显示,1月中国对外投资增速超30%,连续3个月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重点管控的房地产业、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连续一年多没有新增项目。
在刘向东看来,从降到增的变化,意味着中国境外投资在机制矫正后重回正常轨道。背后反映出中企“走出去”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在增强,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会放缓,并展现出不可逆转的特点。预计2018年中国非金融类企业对外投资将呈现恢复性增长。
面对新兴市场带来的机遇和保护主义带来的挑战,刘向东表示,中企应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在熟悉所投资对象国家的法律和政治经济制度的基础上,遵循国际通行投资经营规则,结合当地发展需要,合法合规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履行相应社会责任,同时积极寻找国际合作伙伴,共同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在获取合理的经济回报的同时,降低投资经营的风险。
(来源:2018年3月2日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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