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走出去”期待更多支持
商务部与全国工商联已建立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长效合作机制,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合作,便于民企在“走出去”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传递给有关部门。
3月8日,全国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与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就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相互交流,建言献策。具体到商务领域,“走出去”以及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成为委员们讨论最多的话题。
针对委员们反映的问题,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张向晨在回应时表示,商务部与全国工商联已建立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长效合作机制,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同时,在国家战略框架下,政府会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他还透露,“外资三法”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未来将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对外资进行管理。
沟通机制有待强化
“当前,我国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必须要上升到一个新层次。”全国政协委员、科瑞集团董事局主席郑跃文在当天的联组讨论会上建议,商务部对口业务司局应与商会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便于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传递给有关部门。
张向晨在回应时肯定了商会在引领民营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并表示商务部与全国工商联已建立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长效合作机制,今后会进一步加强合作。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关于“走出去”过程中涉及的简政放权问题,张向晨表示,目前我国企业赴海外投资的手续非常简便,部分企业需要审批也是出于对国家形象、企业安全以及企业人员人身安全负责任的考虑。
“去年我们受理了1万多家企业的对外投资申请,只有五六十家企业提出的申请需要审批,其他企业提出的申请均为备案。这五六十家企业所提出的申请需要审批的原因在于投资涉及敏感项目和敏感地区。”张向晨说。
张向晨同时强调,在新时期下,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简化了审批手续,但企业仍有义务向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这样才能让企业投资到哪里,政府服务和保障就能跟到哪里。”
相关政策将更加细化
除了沟通机制外,很多政协委员也直言,民营企业“走出去”还面临不少困难,需要更多帮扶。
“目前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很高,但在贸易规则、公司注册政策等相关方面还存在很多困惑。”作为西部民营企业的代表,全国政协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田震表示,“一带一路”是西部地区发展的难得机会,民营企业非常希望抓住机遇,实现新发展,希望政府加大对西部地区企业投资“一带一路”的支持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东明则结合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议商务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调,简化“一带一路”液体罐箱出口单证以及随车单证的办理手续,提高效率,推动制定亚欧铁路国际联运非危液体罐箱出口贸易标准等。
张向晨在回复田震的建议时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应是“写意画”而不是“工笔画”。在国家战略框架下,政府会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比如内蒙古和俄罗斯有些州省在林业实现合作,双方都能获益,我们也会全力支持。”
针对冯东明的建议,张向晨说,关于液体罐箱通关问题,需要与海关等相关部门协商。他认为,具体可以从两方面加强工作:一是通过双边经贸联委会和混委会,加强与哈萨克斯坦及白俄罗斯的沟通;二是wto《贸易便利化协定》已经生效,相关国家应该也有义务遵守。
针对有的政协委员提出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的问题,张向晨指出,中国已经成功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开放道路,未来仍会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但管理方式会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改革。
据张向晨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包括修订“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我们的计划是制定一个统一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把‘外资三法’统一起来,并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管理。”
(来源:2016年3月11日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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