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助力企业“走出去”
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近年来,中国政府重点围绕改革制度、完善政策、加强服务、保护权益等工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对外贸易与投资合作便利化,初步建立了“走出去”的政策制度体系。
管理制度方面,2014年,商务部修订出台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除在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外,其余均实行备案,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备案手续,大大激发了企业对外投资的活力。今年5月,商务部又印发了《关于境外投资备案实行无纸化管理和简化境外投资注销手续的通知》,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和注销手续。在中国企业比较集中的国家和地区,商务部还引导企业成立了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实现企业自我规范、协调和自律。
政策支持方面,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财税、金融、外汇、保险和海关出入境等方面的配套措施,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贷保险支持,为中国企业和国外企业及华商企业合作做好服务。
服务促进方面,定期更新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等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加强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跨国经营水平。
权益保障方面,积极对外签署自贸区、投资合作、投资保护、税收等方面的协定协议,为企业海外发展及权益维护创造法律环境。加强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走出去”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周振成日前表示,商务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从服务国民经济和对外开放大局出发,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合作规模,深化多双边务实合作。
一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企业“走出去”重点国别和产业的指引,推动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工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合作。
二是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向高附加值领域拓展,探索开展建设和运营相结合的建营一体化项目,引导企业开展售后运营维护管理,推进产融结合“走出去”。
三是明确规划导向,制订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走出去”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四是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加大信息服务、政策宣讲和人才培训,加强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完善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加强对外交涉,保障境外中资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2015年12月16日 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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