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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关于邀请承担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点展会招商宣传项目资金组织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08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我委拟委托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点展会招商宣传项目资金”评审等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集起止时间

201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二、承担单位的要求

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拥有广州市民政局认定的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熟悉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有承担广州市商贸会展领域相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等组织工作经验(含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组织等),具备较全面的会展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三、委托事项工作要求:

(一)工作项目内容

1.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点展会招商宣传项目资金组织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初审、补充完善资料、汇总项目表、建立完善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评审、上报项目评审组织工作报告(含评审结果、工作情况评估、建议等);

2.其他与上述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

(二)工作进度

上述组织工作在2016年9月10日前完成,计划于2016年8月中旬开展组织工作。

(三)工作意向书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开展政府委托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6.工作方案和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结果时间、提交内容、服务质量承诺等。

四、工作经费:不超过3.25万元人民币。

五、工作意向书的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光盘并将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其中材料1请单独再交1份盖章件)在8月14日前交至会展促进处(东风西路158号1109房,邮政编码:510170),联系人:黄先生、张先生,咨询电话:88902217、81098097,提交、咨询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五8:30-11:30、14:00-17:00。
 
附: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zip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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