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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机电馆展位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9-16 09:06:51 来源:本网 字号:
第98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机电馆各参展企业: 现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关于加强机电馆展位管理的通知》(机电馆广交展字(2005)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广州交易团 二oo五年九月十六日 ----------------------------------------------------------------- 关于加强机电馆展位管理的通知 机电馆广交展字(2005)19号各交易团、参展企业:根据第98届广交会筹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三提升三优化”指示,第98届广交会机电馆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为解决目前普遍反映的“部分同类商品过于分散,不方便采购”等问题,推动广交会机电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提升机电馆的总体形象,98届机电馆采取了如下改革措施:1、电子信息展区划分为11个产品细类,家用电器展区划分为10个产品细类,参展企业根据申报产品归类集中摆放,大会将在各展厅指示牌中标明各类展品参展区域,我会出版的《98届机电馆指南》中也将特别标明。小型车辆及配件展区在原已划分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配件的基础上,汽车配件再细分为汽车零部件和汽车装饰件(工具)两类。为此,机电商会在招展阶段对企业申报的参展展品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申报展品不合格、申报产品不详等情况在征求交易团意见的基础上分别采取了保留展位、减少展位、取消展位、调整展区等措施。2、为进一步提高机电馆的总体布展水平,经与外贸中心协商,在电子信息展区选定部分区域进行标准展位美化的试点工作。为保证机电馆良好的秩序,提升机电馆的总体形象,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机电馆各展区参展企业提出如下要求:1、 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请企业严格按照“展位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参展各项工作,我会除指派专人参加大会的检查组外,还将做好各项自查工作。2、 禁止跨展区摆放展品。近几届广交会跨展区摆放展品的现象比较突出,如自行车展位摆放童车、婴儿车,汽配展位摆放整车、劳保用品等,电子信息、家电展区摆钟表、灯具、工具等,露天广场摆放自行车、摩托车等均有发现。98届已在申报阶段对参展展品进行了核查,开幕后跨展区摆放问题依然是检查的重点。3、 禁止超数量(面积)摆放展品、占用通道或其他公共空间。4、 禁止实际参展展品与申报不符。有少数企业为能达到顺利参展目的,在申报参展展品时故意申报容易被批准的展品,而在真正参展时携带其他展品参展,从而造成参展展品与展区不符、展品尺寸超出展位面积等问题。5、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尤其要注意近年投诉比较多的dvd专利侵权及三菱公司诉我汽油发电机侵权的问题。被大会认定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将按照《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6、 特装布展企业应遵守《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展馆防火规定》、《展馆用电安全规定》等,严格按照大会及机电商会关于特装布展的有关要求确定布展方案,并按照经大会审图组批准的布展方案组织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在已确定的统一布展区域申请特装布展的企业,在向审图组申报前应征得商会的同意。98届将由机电馆各展区办工作人员及我会法律部人员负责清查上述问题,并将对违规企业提出口头警告、书面通知等,接到书面通知的企业将在我会备案,在下一届展位分配中给予警告、扣减展位、取消参展资格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直接报请大会予以现场处罚。请各交易团配合机电商会做好此项工作。特此通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抄送:外贸司、外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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