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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第95届广交会参展商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3-19 01:53:26 来源:本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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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第95广交会参展商证的通知

 

各参展企业:

    第95届广交会的参展商证件继续实行网络办证手续,为使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参展企业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填写参展商名单

94届提交过办证资料的参展商填写附表一《第95届广交会已交资料参展商名单》;

新办证的参展商填写附表二《第95届广交会新办证参展商名单》。

二、提交办证资料

94届提交过办证资料的参展商不用再交办证资料;

新办证的参展商必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寸半免冠彩色近照一张。资料要求

    身份证复印件――姓名、号码、图像清晰,写上广交会编码;

    相片――两寸半(40mm×50mm),背面写上姓名、广交会编码,黑白和非近照相片不予受理。

    三、将参展商名单和办证资料放在注明参展单位名称和广交会编码的信封内。

四、以上资料于3月25日前交广州市交易团。

    五、参展商资料一经录入,不能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请打印附表三《第95届广交会参展商换证登记表》,填妥后加盖公司盖章,交交易团领导签名。广交会开幕后,每换一个参商证代收200元。

 

 

广州市交易团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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