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安排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广交会促进国际经贸交流和扩大出口的作用,突出企业形象,做好优化布展工作,根据外贸中心“商广函字〖2004〗2号”文件要求,现将《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安排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在同一展区已申报分配性摊位4个以上或已申报保证性品牌类展位4个以上并要求进入重点布展区域进行特装的企业,务必于2004年2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第95届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参展申请表》一式两份正本报广州交易团。对已经按时申报,交易团又能在同一展区安排到4个以上展位的企业,将报相关商会予以安排。逾期不报,我团不予上报材料。具体办法及重点布展区域展位申请表见附件。
联系人:朱红兵
联系电话:88902218
传真:81097902
附件1: 《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安排办法》
附件2:《第95届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类别汇总表》
附件3: 《第95届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参展申请表》
广州交易团
2004年2月4日
附件1:
《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安排办法》
一、进入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参展企业条件
1、申请进入该区域的企业原则上应具有4个以上连片展位。
2、一般贸易出口规模大,增长幅度快;
3、必须进行特装布展,且具有较高的布展水平;
4、注重突出品牌宣传,突出名优新特展品,展品质量、档次较高;
5、严格遵守大会有关规定,维护参展秩序,展品符合参展展区展品细
目,无违规行为(如侵犯知识产权、倒卖展位、不服从管理等);
6、要严格遵守大会统一制定特装布展规定,展位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展
区的总体布局及安全、消防要求,遵守大会关于特装展位的审批程序;
二、申请程序
1、企业根据所在交易团工作时间安排,向交易团提交申请表;
2、由交易团根据上述评选条件推荐参展企业名单,并确认展位数量后向商会申报;
3、商会将展位安排结果通知各交易团。
附件2:
第95届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类别汇总表
展区类别 | 展区名称 | 管理商会 |
纺织服装类(旧馆一期) | 服装 | 纺织 |
家用纺织品 | 纺织 | |
抽纱 | 轻工 | |
工业类(新馆一期) | 工具 | 机电 |
机械及设备 | 机电 | |
五金制品 | 五矿 | |
灯具灯饰 | 机电 | |
建材 | 五矿 | |
礼品类(旧馆二期) | 礼品 | 轻工 |
装饰品 | 轻工 | |
玩具 | 轻工 | |
办公文具 | 轻工 | |
日用消费品类(新馆二期) | 日用品 | 轻工 |
陶瓷 | 轻工 | |
器皿及餐厨用品 | 轻工 | |
鞋帽 | 轻工 | |
箱包 | 轻工 | |
体育及旅游休闲用品 | 轻工 |
附件3:
第__届广交会重点布展区域分配性展位参展申请表
申报展区名称 | | |||||||||
申请单位名称 | 中文 | | ||||||||
| 英文 | | ||||||||
申请单位地址 | 中文 | | ||||||||
| 英文 | | ||||||||
邮政编码 | | e-mail | | |||||||
联 系 人 | | 电话 | | |||||||
手 机 | | 传真 | | |||||||
进出口商会会员证号 | | 外资协会会员证号 | | |||||||
企业类型 | | 企业性质 | | |||||||
展品类别:名称、品牌、数量、材质、相对应的海关税则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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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请摊位数(或面积) | | 上届摊位数(或面积) | | |||||||
交易团核定该企业在该展区的展位数量 | |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交易团推荐意见及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本表可自行复印(不得改变栏目格式),并须加盖交易团公章。 | ||||||||||
2.每份表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 ||||||||||
3.请各企业于2004年2月10日中午12:00前向广州交易团报送本表格一式两份正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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