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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95届广交会车辆秩序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4-09 01:26:50 来源:本网 字号:
◇图1◇第95届广交会车辆秩序管理规定为了确保第95届广交会的顺利进行和道路畅通,特制定本规定。 一、广交会期间(4月土0日至5月2日),凡进入广交会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的机动车辆,一律凭大会办证中心发放的第95届广交会有效车证方可进入并停放。外贸中心平时使用的“停车证”从4月10日18:00起至4月30日止暂停使用。 二、流花路展馆设6种车证: (一)内停证。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通用,在琶洲展馆停放在地下停车场。 (二)流花路展馆外停证。仅供流花路展馆使用。 (三)通行证。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通用,只能通行,不准停放。 (四)流花路展馆酒店车临停证。仅供流花路展馆使用。 (五)流花路展馆筹展证。仅供流花路展馆使用。 (六)流花路展馆撤展证。仅供流花路展馆使用。 三、琶洲展馆设停车证、酒店车证、筹展证、撤展证4种车证,均只限琶洲展馆使用。四、 广交会举办期间(4月15日至4月20日下午18:00,4月25日至4月30日18:00),流花路展馆东马路从1号门至北马路路口,禁止停放车辆。 五、 筹展期间,运送展样品的车辆必须持大会办证中心发放的“筹展车证”,并有参展商带车,按规定时间分别进入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进入后2小时内必须驶离。进入琶洲展馆二层层区的车辆限1小时内驶离。停车后司机不得离开车辆,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扣证或拖车处理。 六、 自觉服从交警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线内,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准阻碍消防栓和通道,黄方格内严禁停车。 七、 外贸中心内部在编公用车辆,在流花路展馆院内安排有停车位的,从筹展开始至撤展结束,一律凭大会办证中心发放的第95届广交会“内停证’进出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并按指定车位停放。“内停证”有效时间从4月10日起至4月30日止。 八、开幕期间,持有“内停证”的车辆,进入流花路展馆大院前乘车人员在院外下车安检,车辆从1、2号门进入大院并按指定位置停放,从3号或6号门开出。进入琶洲展馆前,乘车人员在馆外下车安检,空车进入地下停车场。换展期间(4月20日18:00至4月24日)不准在流花路展馆大院内停放。 九、 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需进入流花路展馆时,乘车人员在院外下车,车辆从2号门进入,从3号或6号门开出,不能进入其它路段,严禁在院内停放。持“通行证”的车辆可在琶洲展馆通行,不准停放。如需停放,需另行办理琶洲展馆停车证,司机必须持大会有效证件,车辆才能进入地下停车场。 十、 持有.“流花路展馆院外临停车证”的车辆,须严格按指定地段和时间停放。 十一、 撤展车辆凭大会办证中心发放的撤展车证,按照车证上标明的时段分别进入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并严格按路线图行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调度指挥,靠道路边停放,不准占用、堵塞通道。撤展的展样品要预先靠道路边摆放,不准占用、堵塞通道。车辆进馆后,必须在2小时内装载完毕驶离;进入琶洲展馆二层展区的车辆限1小时内驶离。超时不驶离的,按违章处理。 十二、 根据展馆内场地有限的实际情况,7座以下客车和0.6吨以下货车不予办理筹展和撤展车证。 十三、 外贸中心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大会必须持有大会保卫办车管部门发放的标志(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通用),进入流花路展馆的摩托车从1、5、 6号门(6号门为8:30前)进入大院,停放在15号楼后面的停车场内,其它地段严禁停放。 十四、 车场管理人员负责对违章停放、行驶的车辆(含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和纠正。对态度恶劣,屡教不改和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车辆,大会保卫办和公安交警有权没收证件或拖车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办理下届广交会同类证件的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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