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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配合开展第136届广交会涉地图展示信息合规核查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17:33:50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关于配合开展第136届广交会涉地图展示信息合规核查服务的通知》(商广字〔2024〕9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参展企业在广交会上规范使用地图的管理,从第136届广交会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组织有审查权的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在广交会上展示的涉地图展样品和资料信息(以下简称展会涉地图展示信息)提供合规核查服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使用合规地图的重要性

  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为避免因使用“问题地图”产生的不良影响,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本区参展企业认真学习《地图管理条例》(附件1),切实指导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地图,并配合广交会对涉地图展示信息的管理,避免使用“问题地图”,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

  二、核查范围

  所有在广交会上展示的附着地图图形的展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附着地图图形的展样品、宣传册、产品册、广告展版、宣传视频等。地图图形包括世界地图、中国地图、各区域地图等内容。地图形式包括纸质地图、地球仪、灯箱地图、展板地图(广告箱条幅)、互联网地图(电子地图、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导航电子地图等。未经编辑加工、直接使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以及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

  三、工作安排

  对展会涉地图展示信息提供全流程核查服务(不收取费用),分为展前线上核查、现场定点核查、现场巡查三个部分。

  (一)展前线上核查。

  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展前收集本区参展企业第136届广交会涉地图展示信息,线上远程报送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抄送我局。

  1.报送时间:第一期10月10日前;第二期10月19日前;第三期10月27日前。

  2.报送与反馈方式: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分期汇总本区企业涉地图展示信息后,填写《第136届广交会涉地图展示信息清单》(附件2),分批打包发送至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邮箱:gdschzj@gd.gov.cn,联系人:符校,联系电话:020-87751310),同时抄送我局(邮箱:yuwei@ccft.org.cn)。

  (二)现场定点核查。

  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建现场地图核查专班,设立“专事专办,现场统一受理”绿色通道,现场开展定点核查。

  1.受理时间:第一期10月10—14日,第二期10月20—22日,第三期10月28日—30日。

  2.受理地点:广交会展馆B区珠江散步道11-3柜台,咨询电话:4000-888-999。

  3.受理方式:企业将未在展前提供的涉地图展示信息自行送至现场受理点审核,审核人员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三)现场巡查。

  第136届广交会展览期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开展现场联合检查,请参展企业支持配合,如发现存在“问题地图”的,通过更换、下架、回收等方式及时停止展示,消除不良影响。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将有关工作要求传达至每一家参展企业,切实抓好工作落实,避免在广交会上展示“问题地图”,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国家主权与安全利益。

  专此通知。

  附件:1、地图管理条例.doc

  2、第136届广交会涉地图展示信息清单.xlsx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朱安琪、陈钰葳,联系电话:81045263、8109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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