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商贸促函〔2023〕67号)要求,现就开展广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2)规定的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广州企业均可申请。请各区商务部门广泛发动区内优质外贸企业积极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2)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3),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市商务局(贸发处)。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企业成功提交线上申请后,务必在线打印统一格式的申请表及材料清单,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以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按照展区(每个展区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报送至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进入商务部认定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且主营业务与该基地特色产业一致的,需提供企业进入并与该基地特色产业相一致的证明文件,由对应基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
(三)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展位申请渠道,企业线上申请成功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以商务部官方公布的结果为准,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谢欲云,电话:8104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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