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会展促进 > 广交会 > 125届

广州交易团关于领取第124届广交会展位费发票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8 04:38:37 来源:本网 字号:

各参展企业:

    现就第124届广交会展位费发票领取及企业多预缴费用退回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8年12月18日至20日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二、领取地点

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9楼9002室

三、领取凭证

1、凭第124届展位费银行转账单据复印件(右上角写广交会编码)

2、介绍信加盖公章(见附件1)(需带介绍信的参展企业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根据大会结算结果,将参展企业多预缴的费用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退回参展企业:

1、支票方式(退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以支票形式退还至参展企业的缴款账户)。

2、现金方式(退款金额在1000元以内,参展企业自行前往领取现金。)

附件1:介绍信.docx

附件2:需带介绍信的参展企业名单.xlsx

 

广州交易团

2018年12月18日

(联系人:文洁、赖钊燕,88902218、81098049)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