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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第119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0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各参展企业:

第119届广交会收费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收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已显示展位号的企业。

另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暂未公布,但原则上保持118届结果不变,请118届获得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并在119届申请相应展区展位的企业前来领取《收费通知单》。

二、时间地点:

(一)3月21日:凭广交会编码到广州交易团领取《收费通知单》;

(二)3月25日前:展位费到达协会账户;

(三)广州交易团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十楼1011室。

 三、缴费方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费,不接受其他形式缴费;

收款单位: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

银行账号:251809081873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兴业支行

用途:119届广交会参展费

备注:请务必在备注项填上本企业广交会编码“280xxxx参展费”

(二)待本届广交会结束后,交易团会在广州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领取发票的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领取展位费正式发票。

四、注意事项:

(一)缴款单位与参展企业名称一致,转账单据备注项需备注本企业的广交会编码+参展费;

(二)转账方式可选择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的对公账户转账;

(三)企业须在25日前完成转账;

(四)企业逾期3天未缴展位费的,服从交易团取消参展资格的处理。

联系人:文洁、赖钊燕,联系电话:88902218、81098049
 
                              

广州交易团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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