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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第118届广交会参展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7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各参展企业:

第118届广交会收费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收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广州交易团关于公示拟入选第118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公示企业。

另新能源、宠物用品、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户外)展区展位暂未公示,但原则上保持117届结果不变,请117届获得新能源、宠物用品、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户外)展位并在118届申请相应展区展位的企业前来领取《收费通知单》。

 二、时间地点:

(一)9月22日:凭广交会编码到广州交易团领取《收费通知单》;

(二)9月25日前:展位费到达协会账户;

(三)广州交易团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十楼1011室。

三、缴费方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费,不接受其他形式缴费;

收款单位: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

银行账号:251809081873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兴业支行

用途:118届广交会参展费

备注:请务必在备注项填上本企业广交会编码“280xxxx参展费”

(二)待本届广交会结束后,交易团会在广州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领取发票的通知,企业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领取展位费正式发票。

四、注意事项:

(一)缴款单位与参展企业名称一致,转账单据备注项需备注本企业的广交会编码+参展费;

(二)转账方式可选择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的对公账户转账;

(三)企业须在25日前完成转账;

(四)企业逾期缴费,根据大会规定,按每天(含节假日)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逾期3天未缴展位费的,服从交易团取消参展资格的处理。

联系人:赖钊燕  联系电话:88902218

 

                               广州交易团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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