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55号)要求,切实为企业减负,按照商务部决定,降低第118届广交会出口展的展位收费标准。广州交易团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收取企业参展费,超出标准部分费用,将于本届广交会结算时一并退回至参展企业的缴款账户。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委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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