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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易团关于开展第118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4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交易团(以下简称“我团”)工作安排,我团将于2015年5月25日至6月15日进行第118届广交会出口展区一般性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州地区有意申报第118届广交会展位的出口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6月15日
 
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日除外)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
 
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10楼1011室  
 
三、所需资料及说明  
 
(一)所有申请展位的企业,均需按照附件1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全部资料除特别说明,均需提供纸版和电子版:纸版为a4复印件且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为jpge格式扫描件,一页纸版文件对应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如有联营企业,除提交由参展易捷通自动生成的《第118届广交会出口展联营参展申请表》外,需递交联营企业相关纸质资料(联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双方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
 
(二)展位申请相关流程见附件2。
 
(三)第118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已于2015年1月30日截止,本次申请仅限一般性展位。
 
(四)请有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公章后交至我团,我团在易捷通系统审核申请资料,参展申请正式生效。逾期不接受申报。
 
四、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事宜
 
申请企业均需按照附件1要求提交资料,新能源、宠物用品两个新展区展位申请截止为2015年5月30日。除第117届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参展企业外,其他申请企业需另外提供企业产品介绍与图片、2014年国内销售额证明、境外专业展参展情况等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时,需先在“我的当届展品”添加相应的展品类别,才能在“展位申请”中选择展位相应的展区、填报具体的产品信息。自第118届起,每个申请展区至少登记三个产品(不限种类),上传产品将作为企业获得展位及位置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如实填写。“展位申请”中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见附件7),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广交会展品目录参见附件6。
 
注:如不能在附件7中查找到正确的hs编码,请填写与产品报关编码相符的大类产品hs编码。
 
(二)企业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请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  
 
(三)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四)各商会将加大力度审查第118届广交会申请企业的对应管理商(协)会会员资格,请相关企业根据所在展区对应的管理商(协)会(见附件5)办理入会手续。  
 
(五)第117届参展企业在申请第118届广交会时必须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参展承诺书进行自查自检。本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分配我团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对出口增长幅度小或长期出口无增长的企业展位进行调整,在展位分配时优先考虑出口增幅大、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的企业。
 
(六)企业网上参展申请初审通过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评审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系统最终公布展位号或广州团发出的《展位缴费通知书》为准。展位申请一经提交,概不修改,企业须严格按照最终展位分配结果执行。如分配之后擅自放弃展位,根据广交会有关展位管理规定,我团将给予连续三年6届不予以分配展位的处理。
 
(七)涉及刀具展品的企业务请按以下要求办理:在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项下如实填报刀具展品;届时如获展位安排,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或固定锁住。
 
(八)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实行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不接受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九)为确保登记或递交的广交会日常工作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如在广交会申请至广交会结束过程中联系人或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填写附件3表格传真至81096236进行更改。如因企业联系人变动引起的信息传递不及时等问题,由企业自负。有关广交会参展最新信息请参见广州市外经贸局网站 <广交会> 专栏中“118届”或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网站( http://www.ccft.org.cn)。
 
 
广州交易团
 
2015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冯晞81096236,刘海燕81096339,传真:8109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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