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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广交会刀具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2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各参展企业:

    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第116届广交会安全,广交会期间将加强刀具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刀具管理

(一)开幕期间,严禁携带任何刀具等利器进入展馆。

(二)开幕前的第三天,凡有刀具参展样品的参展企业,需将参展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样品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登记造册,盖章后统一报广州交易团备案。

(三)参展期间,展样品刀具要入柜上锁或固定锁住,存放刀具的展柜必须牢固,锁住刀具的链锁不能超过50cm,并派专人看管(实名制)。有条件的参展企业,应尽量采用

代替品或图片等展览,尽量减少实物刀具数量。对不符合存

放要求的企业,暂停参展。

(四)馆内严禁买卖刀具(含展品),一经发现,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

严禁将烟花、爆竹、汽油、煤油、酒精、天那水、氢气等易燃易爆或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带入展馆参展,以上展品只能使用代用品。广交会闭幕后,所有化工展品由参展单位自行清理带出馆外。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大会相关部门会同我团共同处理。请各参展企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共同维护广交会的良好秩序。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团

20140922

(联系人:罗健晋,电话:88902083,传真:810962368912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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