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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广州交易团落实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4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要求,现将我团制订的《广州交易团落实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广州交易团

2014年8月15日


附件:

广州交易团落实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的通知》、《第115-120届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目标实施方案》要求,为减少广交会的资源与能源消耗,促进广交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做好广州交易团绿色发展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原则和目标

以充分调动、发挥广交会各参与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原则,以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确保安全为主要目标,在参展企业自主选择实施方式的前提下,推行绿色特装布展,全面、系统、有序地推进广交会绿色发展,不断提高广交会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声誉。

力争于2016年第120届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达到100%。第116届-120届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分别为广交会总展位数的60%、70%、80%、90%、100%。

二、工作要求

(一)与展位分配挂钩,加大督导力度。从116届广交会开始,我团将参展企业落实广交会绿色发展计划的成效列为组展工作考核和奖励的重要参考指标,对积极开展绿色布展的先进企业,在一般性展位分配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对参展企业参与绿色布展表现单独计分,总分值不超过2分。

(二)制定具体的实施目标,分届推进。按照大会制定的广交会绿色展位普及率, 4个展位以上(含4个)的特装企业必须在116届广交会全部实行绿色特装,3个展位以上(含3个)的特装企业必须在117届全部实行绿色特装,2个展位以上(含2个)的特装企业必须在118届全部实行绿色特装,1个展位以上(含1个)的特装企业必须在119届全部实行绿色特装。

(三)如特装企业不能按照以上要求达到《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连续三届仍未达标的,对企业给予扣减特装展位数量或取消特装申请资格的处罚。至119届仍未达标的企业,120届不予分配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在绿色环保展材的供应方式上,除鼓励参展企业自购外,大会还将积极协调绿色展材合作供应商提供包括租赁方式在内的多样化、价格合理的特装搭建解决方案,供参展企业选择,降低企业参展成本。详情可关注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特装天地”栏目。

(二)建立双向沟通机制,企业如在实施绿色特装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对特装施工单位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反馈至我团(联系电话:81096236冯小姐、81096339刘小姐)或外贸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139868戴经理),我团将积极向大会上报反映,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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