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外经贸局关于组织外经贸企业参加第21届广州博览会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各外经贸企业:
现将第21届广博会有关展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规模
1.展览时间:2013年8月23日—8月26日(四天)
2.布展时间:8月20日—8月22日(三天)
3.展览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a区
4.本届展览总面积计划60000平方米
二、展位配套设备及收费标准
1.国际标准展位9平方米配洽谈桌一张、椅子两张、照明灯两个等设施。
2.本届广博会境内外参展企业统一价格,每个展位收费8000元人民币(参加我局组团的企业可减免展位费,每个展位收费4400元)。
3.各参展单位在签定合同、展位确认书后10天内,需支付50%的展位费,其余展位费以展馆规定需缴纳的有关费用在进场布展前付清。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时间:2013年5月25日—8月5日。
2.请认真组织发动外经贸企业参会。
3.各参展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将报名表报我局贸发处。
广州市外经贸局
2013年6月8日
(联系人:朱国义,电话:88902533,传真:81097902;李丹,电话:889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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