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第113届广交会出口展区一般性展位申请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交会规定,参展申请企业须按要求(参照《关于广州交易团开展第113届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将相关资料交至我团,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现将广州交易团第113届广交会出口展区一般性展位已交资料企业及申请展区名称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核对。
由于参展易捷通系统已经关闭,我团不接受企业任何更改。如有特殊情况,请于1月17日(星期四)前递交书面报告至我团。
附件名单仅为申请情况,并非分配结果,分配结果请关注本栏目最新通知。
联系人:刘海燕、刘小虹、陈瀛,联系电话:81096339、88902218、81096829。
广州交易团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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