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入选第112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经我团初审,现将112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广州团拟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名单仅表示该企业在该展区拟获得展位,展位个数以开展前企业领取的《缴费通知单》为准;
二、根据商务部要求,我团将申请企业名单提交至广州市质监部门进行审查,如经质监部门反馈,在公示名单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企业,我团将取消该企业参展资格;
三、为落实温家宝总理8月视察广东讲话精神,稳外需,保增长,我团将与本次所有获得一般性展位企业签订出口增长责任状,具体签订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问题建议,请于9月11日12:00前将书面意见传真至我团。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海燕、黄崇兴,电话:81096339、81096812,传真:81097902
广州交易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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