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交易团办理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通知
各第111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参展企业: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要求,现就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情况及办理国内采购商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概况
展出时间:
第一期:2012年4月15-19日
第三期:2012年5月1-5日
展出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中国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第一期:b区9.3号展厅和10.3号展厅部分
第三期:b区11.2号展厅部分
展览面积:
第一期:15,000平方米
第三期:5000平方米
参展展品:
第一期:电子及家电、建材及五金、机械设备、工业原材料等。
第三期:食品及农产品、医疗保健及美容护理产品、礼品及装饰品等。
有关进口展区的详细信息,请关注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
二、在广州交易团申请办理国内采购商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广州交易团第111届出口展区参展企业;
(二)广交会进口展区相关商品2011年度进口额超1000万美元;
(三)广州外经贸企业协会会员;
(四)所需进口的产品符合进口展区设置的产品范围;
(五)采购商对进口产品具有决策权或建议权;
(六)持国内采购商证人员不从事出口贸易洽谈、采购活动,不在出口展展位内以参展商身份对外洽谈与签约。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每个企业可申请2个免费名额,1个付费名额。
三、属以下任一情况的,不予办理
1.往届已办国内采购商证件未列入进口展区展馆门禁系统记录的(可向我团查询);
2.企业或单位的国内采购商证件连续两届未列入进口展区展馆门禁系统记录的,从下届起取消企业或单位连续4届的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办证资格;
3.本届已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申请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
四、办证需提交资料
(一)《第111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证使用管理承诺书》(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扫描成jpg文档,小于100k,用u盘存储);
(三)2011年进口业务证明(发票、报关单)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扫描成jpg文档,小于100k,用u盘存储);
(四)填写《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附件2);
(五)人员资料要求:
1、新办证人员:递交照片及身份证电子版到交易团,扫描要求参照参展商证资料要求,电子版文件请用u盘存储,经我团工作人员拷贝后,交还u盘给企业,文件名用“公司简称+报名表”、“公司简称+人名相”和“公司简称+人名证”;
2、已持有往届办理ic卡国内采购商证的与会人员:不须递交相片及身份证电子版申请资料,但须带同证件到团部查验。如证件丢失,不能补办;
(六)《广州交易团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汇总表》(附件3)。
五、办证及领证时间
办证时间:第一期4月12日前
第三期4月27日前
领证时间:第一期4月14日
第三期4月30日
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1011室。
六、付费证收费标准
付费证分1、2、3、4、5天五种证,按天收费,每天200元,每证工本费30元。付费证按额度计算,同1人次按1个额度计算,1个额度可办理1-5天。
七、其它注意事项
1、交易团对办证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资料由交易团提交大会办证系统,经外贸中心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办证;
2、一人不能同时办理同期两种以上(含两种)进馆证件;
3、持证人员进出进口展厅须刷卡验证。有关记录将成为证件持有者是否访问进口展区的统计凭据,广州交易团将根据大会反馈持有者的访问量确定下届相关企业办证额度;
4、不受理本届已向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申请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企业的申请。
附件:1.第111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证使用管理承诺书
2.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3.广州交易团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汇总表
广州交易团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黄崇兴,联系电话:81096812。
相关稿件: